李嘉廷情妇昨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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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5: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曾经名噪一时的李嘉廷情妇徐福英,昨日下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行贿罪被公审。检察机关指控,徐福英涉嫌向李嘉廷和宜良县原县长柴春智分别行贿 5万元和 3.4万元。 昨日下午 2时 10分,昆明市中级法院第二法庭座无虚席。一位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在两位女法警的押解下,缓缓步入了法庭,她就是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的情妇徐福英。徐福英今年 41岁,昨日她刻意打扮了一番,化了一个浓妆,让人感觉很媚。她身穿一套黑衣黑裤,只有外罩的一件印有“五华看守所”的马褂,泄露了她特殊的身份。通过检察机关的指控,我们了解到,她从 1995年开始就和李嘉廷维持着情人关系,直到案发。检察机关指控徐福英有两项犯罪事实:其一、因其经营的海王号娱乐有限公司资金紧缺,在李嘉廷的帮助下,她通过宜良县原县长柴春智帮忙,从县财政局借到了 550万元,为感谢柴春智,她在 1996年到 2001年间,分 8次送给柴春智 3.4万元;其二、 1996年在李嘉廷的帮助下,她承揽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新纪元广场营业楼的装饰工程,为感谢李嘉廷的关照, 1997年春节前后她将 5万元送到李嘉廷家里,交给李妻王某。 庭审中,徐福英显露出商界女强人的沉着、冷静。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她依然应对自如,为自己辩解甚至不时表现出她的傲慢。但被告桌下,她那双相互紧握、交缠、不断搓揉的双手,显露出了她心里的紧张和害怕。对第一项指控,她承认送过钱给柴春智,她说那是因为她的公司在宜良县境内,为了企业的发展,在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她别无选择,只能送钱给柴春智。但在五六年的时间里,她仅送了 3.4万元,数额不大,并非罪大恶极。对第二项指控,她否认送钱给李嘉廷的妻子是行贿李嘉廷。她说,她和李嘉廷之间是非常单纯的情感关系,不含有一分钱的经济关系,李嘉廷愿意帮她是出于双方的情感,并非是经济利益。在她和李嘉廷发生关系前,她与李嘉廷的妻子王某一直有很好的关系,双方有频繁的经济往来,王某也送她贵重物品,她也会回送一些钱物给王某。 1997年春节前后她送给王某的 5万元,是因为她与李嘉廷发生特殊关系后,出于内疚、赎罪、礼尚往来的考虑而送的,事后她也没跟李嘉廷提起。她送的是王某,王某只是个退休人员,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她的这一行为不应构成行贿罪。在庭审将近结束时,徐福英声泪俱下地说:从 2001年到现在,她已被关了 2年多的时间,在这期间,她通过血汗辛勤积攒下的资产,折成 400多万元全被拿去充抵了欠宜良县财政局的债,现在她身无分文。她上有 70多岁的老母亲,下有一双儿女,孩子因为她的事,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不得不早早地走向社会。丈夫在她最困难的时候也离她而去,而她还要面对社会的种种非议。现在她只希望能回家对家人尽点义务,平平静静地过生活,恳请法庭念在她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给她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让她实现这个平凡、微小的愿望。经过近 4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据都市时报徐福英在法庭上都市时报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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