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警车辆违章停抄告不拖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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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7:00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 】据中新社报道,昨天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交巡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小白在广场路发现一辆违章停放的小轿车,他没有像往常那样用对话机喊来拖车,而是将一张违章停放通知书贴在挡风玻璃上。 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锋进表示,从7月1日开始,对市区道路上违章停放的部分机动车,该市将实行抄告制度。 过去,温州市交巡警对道路上违章停放的机动车一律实行拖车处理的做法。为方便群众,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彰显人文关怀,温州市交巡警支队改拖车为抄告,对符合抄告条件的违章停放汽车使用违章停放通知书,对汽车违章停放的地点、时间、牌号及车型进行抄录。违章停放通知单统一张贴在驾驶员座位前方的汽车挡风玻璃上,其存根由两位民警签字后,当天交执勤民警所在中队内勤人员录入电脑。驾驶员在规定期限内,到中队接受处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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