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残疾人有了最低生活保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7:37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 (通讯员严云云实习生丁淑萍记者邱霞) 农村残疾人的生活有了保障。今年7月1日开始,农村居民能像城镇居民一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而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还能得到额外的补助。 昨天,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从7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实行统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户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数分为三个档次: 同时,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残疾人还有另外补助。重度残疾人,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基础上,还可凭残疾证每人每月增补60元;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可增补30元。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