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经地义责无旁贷 政府要为群众分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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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7:44 汉网 | ||
记者近日在接待来访时发现,一些地方的老百姓因承包的责任田被占多年又得不到补偿上访,闻讯赶来“救火”的当地干部则劝告:政府还有困难,群众要体谅政府,多为政府分忧……“为政府‘分忧’”,成了时下一些地方干部在做群众思想工作时挂在嘴边的话,似乎那些上访的、有怨言的群众都是些没有大局观念、不愿意为政府分忧的“刁民”。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特定条件下牺牲个人利益确保国家利益的奉献精神,应该大力弘扬。但是,我们所说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绝不是一些地方领导拍脑袋决策、损害群众利益的所谓“重大决策”。正如一位上访农民所责问的:自己的“小家”已经被推土机推平了,连个安家的地方都没有着落,再要我们“舍小家顾大家”,谁听得进? 从科学行政的角度看,人民群众为政府分忧,是有严格的前提限制的,绝不能泛化;相反,政府为人民分忧则是天经地义、责无旁贷的事情。作为人民公仆,如果时刻想到人民群众的利益,想到老百姓的生活甘苦,或许就能在推行一项决策时“手下留情”,在大兴土木拆迁民房时会扪心自问:老百姓怎么安置?他们的补偿费有没有拿到?土地被占了他们靠什么生存……如果动不动让老百姓为政府分忧,甚至为那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的恶果“埋单”,群众完全有理由不买这个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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