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首词曲遭侵权 终审获赔十六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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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8:57 南方都市报 | ||
十首词曲遭侵权 终审获赔十六万 音乐人吴颂今赢得甜歌官司,新时代影音公司上诉被驳回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周华娆)昨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新时代影音公司上诉吴颂今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新时代影音公司停止侵权并一次性赔偿吴颂 据介绍,1991年12月,吴颂今与新时代影音公司签订了《词曲版权转让合约》,吴颂今为杨钰莹《风含情水含笑》专辑唱片盒带中《茶山情歌》、《风含情水含笑》等10首歌词和两首歌曲的作者,现将其在大陆的专有录制使用权授权给新时代影音公司,从签约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每首词或曲稿费500元。 但1年使用期满后,即1992年12月12日直至现在,新时代影音公司在其出版发行或出版的近百种录音制品中,继续使用吴颂今的上述作品而没有向吴颂今支付报酬。吴颂今遂于1999年12月28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新时代影音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其著作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广州中院一审认为,新时代影音公司在与吴颂今签订的《词曲版权转让合约》规定的期限之后,一直在其出版发行或出版的录音制品中使用吴颂今的相关作品而没有向吴颂今支付报酬,侵犯了吴颂今对作品享有的报酬权,赔偿数额应根据该公司出版发行侵权载体的时间、种类、规模等因素确定。 广州中院遂判决新时代影音公司停止侵害吴颂今《风含情水含笑》等10首词曲著作权行为,一次性赔偿吴颂今经济损失共16万元。一审判决后,新时代影音公司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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