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万中介费牵出总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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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9:30 每日新报 | ||
《北京青年报》供本报专稿昨天,原国家体育总局下属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总经理林源涉嫌贪污、虚报注册资本一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以贪污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2000年8月中旬,反贪局发现:体育旅游公司与某单位间有着13年土地合作经历,但在 办案人员发现体旅公司所付400万元中介费在转入中介公司账户后,其中26万余元以被举报人林源名义在通州区西马庄小区购置三居室一套,后林源将此房过户给了柏森中介公司人员王某,余款被先后转移至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家农村供销公司。 经多方了解办案人员终于查明,原来林源与王某在东北时就关系暧昧,林源到京后,王也随后至京并与林源姘居,且生有一子。此外办案人员还获知,柏森公司所得的400万中介费中有364万元被王某之父用于经商。经过历时一年多艰难的调查取证,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总经理林源利用职务便利,与其姘妇王某相勾结,成立由其二人操纵和控制的所谓咨询机构“柏森公司”,骗取了400万元中介代理费,并共同贪污、据为己有的真相终于被揭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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