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抗拒执行者被法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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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9:36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7月2日讯(通讯员 孙新军 杨方运 记者 董震)从6月1日到今天,菏泽市中级法院、菏泽市检察院、菏泽市公安局在联手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中,依法批准逮捕2名被执行人,立案侦查1名被执行人。 成武县党集乡村民吴某的丈夫因公死亡,法院判决赔偿吴某及子女抚养费、死亡补偿金等共计3.6万元,此款被其公公王某代领,王某拒绝支付。吴某把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 巨野县常某某诉曹某某车辆使用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曹某某把车辆交付原告使用,被告一次次作出保证却均不交付车辆,直到其被拘留的第14天,仍不见车辆。巨野县法院依法将其移交公安机关,现已被批捕,法院近日将对其审判。 成武县马某某向李某某和吴某某借款64.1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逾期不还。二原告诉至法院,在诉讼期间,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马某某开发的房产。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撕毁封条,擅自处置法院查封的房产,并未在限定的时间内交回处置房产所得价款。成武县法院依法将马某某拘留后,其仍不履行。成武县法院将其移交公安机关,马某某迫于法律的震慑力,现已履行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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