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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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9:37 石家庄日报 | ||
记者王静 本报讯 昨天,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长敏、副主任王中联分别主持了昨天的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承禄、赵其信、张振东、许昆峥、傅世武,秘书长王志勇出席会议。 在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市房管局局长张富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苗社祥所作的关于整顿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志勇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老铁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后,与会人员分组审议了《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关于整顿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情况的报告、《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在下午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书亭和李景祯分别作了重点发言和联组发言。关于市政府整顿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情况的报告,委员们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实施畅通工程和深入开展依法从严整顿交通秩序活动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的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委员们指出,从我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看,城市交通中还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交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我市交通状况和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关于审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委员们认为, 为了加强我市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物业管理条例十分必要。委员们在审议中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会议审议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组织调研论证,认真进行修改,再提交下一次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与会人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和《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 副市长张发旺、市政协副主席赵长栓、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老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治国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高新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来自全市的10名公民旁听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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