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起 中考考生可复查卷面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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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9:54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鲁珊 通讯员 文正)武汉市招考办昨公布,我市中考考生从5日起可复查卷面分。具体事项如下: 中考成绩公布后,有如下情况者可申请复查试卷:某科目试卷分与考生估分有明显差距的;某科目的分数与平时成绩相差悬殊,考生认为有误差者。 查卷内容只复查“非选择题”(在试卷上答题)试卷,不复查“选择题”(在答题卡上填涂答题)试卷;复查内容主要是答卷漏评、卷面总分漏记、错记以及录入差错等。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 考生如要求复查试卷,需首先向毕业学校书面申请(每生复查科目不得超过三科)。经学校审查后集中登记、收费,最后将查卷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室编号和科目汇总报市招考办。 查卷时间安排如下:7月5日至6日,各区(大单位)招考办受理查卷申请,逾期不予办理。7月7日各区(大单位)招考办集中到市招考办办理查卷手续。7月15日前,各区(大单位)招考办公布复查结果。对有误差的试卷,经武汉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监察处、市招考办查卷领导小组审定核实后,根据有错必纠的原则给予更正。查卷结果有误的考生,于7月17日将原中考成绩通知单交回市招考办中招处,市招考办将重新发给更正的成绩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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