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实行执行书面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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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10:0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陈忠仪 高万泉 记者王骞 自7月1日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制订的《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开始在上海各级法院全面启用。这两份执行“须知”分别详细而清楚地罗列了11条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所享有的权利以及所要承担的义务和可能遇到的风险、责任。同时,“须知”上的醒目位置均注明了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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