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城王海”医院打假索赔案 一审判决两人无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10:30 新华网 | ||
从医院开出没有批准文号的药品,再向医院索要高额赔偿,是公民行使权利还是敲诈勒索犯罪?哈尔滨市两个“王海”的打假方式曾一度引起社会争论。近日,这起备受市民关注的效仿王海打假案终于有了结果,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个“王海”无罪。 王海的打假事迹曾在全国轰动一时,效仿王海打假者也大有人在。哈市的无业人员付保辉和陈英顺就受到王海的启发。2001年9月,付保辉和陈英顺与陈的女友李某来到省某协会 接着,付、陈二人又以同样的方法,连续在哈市另五家医院进行“打假索赔”,结果均成功,收获不菲。半年时间里,两人6次行动,共获赔49500元。 被付、陈二人“索赔”的六家医院都是些小型医院。医院门诊的工作人员在领略到两个“王海”的本事后,都谈之色变。他们在交谈时互相告诫,一定要防备这两个“王海”乘“虚”而入。 2002年3月20日,当付、陈二人又来到省级某医院门诊开药后进行索赔时,早有警惕的医院门诊的工作人员一边稳住两人,一边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当两人拿着1万元赔偿款准备离开时,被警方抓获。 “王海打假都没罪,凭啥我们打假就犯法?”被拘捕后,付、陈二人大呼冤枉。他们认为,他们是打假除害,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不受侵害。而检察机关却认为他们二人在打假的同时多次以新闻曝光、到药监部门举报、到法院诉讼等相要胁,并向被害单位索要钱财,数额巨大,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南岗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哈市南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付、陈二人的辨护律师指出:被两位“王海”拜访到的哈尔滨市6家医院出售的假药都灭迹了,说明他们二人的行为是有利于社会的,不应属于犯罪。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付、陈二人的索赔行为以及找新闻媒体曝光、到药监部门举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他们的行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判决两人无罪释放。 (文/王魁峰)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