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小于三平方不准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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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10:33 信息时报 | ||
广州全面整治城中村消防安全 首批整治46个村 明年年底全部完成 本报讯 (记者 刘妍 通讯员 蔡益华 严青) 结合天河冼村“6.14”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由广州市消防局负责组织,经广州市政府批准的“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已于昨天全面铺开。广州市消防局有关人士表示,改造工作将按照划分为方块进行整治,重点解决消防通道和水源问题。 明年底全面完成隐患整改 目前,广州市政府通过了《广州市整顿“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该方案中明确在8月1日前,首先由广州市消防局牵头,对所有的“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通道的状况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由市消防局提出整改意见,向各区政府发出整改通知;明年开始由市、区组织全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整顿,在2004年年底全面完成本地区“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栓建设工作任务。 重点解决通道和水源 记者昨天上午跟随广州市消防局执法大队来到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棠景街包括棠溪村、远景村两个行政村。执法大队来到远景村村口,首先展现在眼前的是竣工不久的远景路。据悉,原来这是一条“断头路”,西段的规划路上有大量的违章建筑,仓库、厂房、商铺以及农产品市场、竹木市场各一个。在拆除了规划路上3.5万平方米的建筑物上,区、街两级共投入800多万元兴建该路。据悉,这条笔直宽敞的大道能够同时通行两台消防车,是迄今为止白云区兴建的一条较为宽敞的市政路。 广州市消防局防火科的执法大队朱科长表示,“城中村”改造是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的操作过程可以将它划分为片、区,实行方块整治,如同一块完整的蛋糕切成一块块,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当记者询问治理城中村消防隐患问题所在时,朱科长用四个字形容“通道、水源”。 “城中村”消防整治方案 (一)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应与其他车道连通,平行道路的中心线间距不应超过160米,净高不应少于5米,净宽不应小于6米,具体设计施工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执行; (二)完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应成环状布置,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具体设计施工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执行。 (三)不符合以下消防安全要求的“城中村”房屋,不得出租: 1提供给承租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未在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三层以上的床位; 2厨房单独设置,房间墙体未使用可燃材料; 3设有直通楼房天面的楼梯,楼梯宽度不得少于1米,其中楼层在3层以上且居住50人以上的设有2座楼梯; 4每个楼层及窗户、阳台的防盗网均设有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要设置2个出口; 5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房间配有1个灭火器,5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配有2个灭火器;6层以上的出租屋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设置室内消防栓; 6不乱拉乱接电线和电器设备,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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