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某校长侵吞公款22万 被判处10年徒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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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14:21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7月3日消息:平阳县某高级职业中学原校长林海因侵吞学校小金库8万余元、挪用公款近14万元,近日被平阳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997年9月,林海担任平阳县某高级职业中学校长后,陆续向学校财务人员借用学校小金库存款,至2002年底累计借款8.1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等。2003年初,学校教师要求公布小金库账目,林海因无力偿还,遂起非法占有之意,便授意小金库保管人吴美娟更改账目。吴美娟抽出1999年度学生培养费的部分凭证不入账,并重作账本,抵冲人林海的借款。案发后,林海家属代退出赃款人民币81000元。 另经查明,林海还于2000年下半年至2002年10月18日间,利用职权,多次挪用公款近14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同案犯吴美娟因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判处拘役6个月。(温州日报 石砰声 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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