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人士认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决不能延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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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17:05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7月3日电 香港各界人士近日纷纷表示,基本法第23条立法咨询已进行了很长时间,并已吸收各界人士意见,作了不少修改,立法条件已经成熟,不应延迟。 多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认为,立法是特区政府的责任,是必须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宪梓强调,基本法第23条写明,由香港特区自行立法保障国家安全,所以立法是责任,而不是“可不可以”、“要不要”的问题。他表示,基本法第23条立法由咨询到进入立法程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也表示,根据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特区政府有义务、有责任立法保障国家安全,这个必要性在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已得到充分讨论。梁振英指出,回归6年来,虽然有很多现行法例都赋予特区政府和警方“入屋搜查”等权力,但警方在行使权力时并没有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他强调,综观过去6年,香港特区政府在处理人权、自由事件上都是一如既往地予以尊重,立场态度从未改变。 此外,香港《文汇报》3日发表了题为《23条立法决不能延迟》的社评。社评说,特区政府和立法会必须本着对香港整体利益、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如期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坚决履行落实基本法、维护“一国两制”、保护国家安全的神圣责任。 社评指出,23条立法决不能延迟,因为这是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要求,是落实基本法的责任。立法维护国家安全,天经地义。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香港特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义务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是“一国”的要求;不在香港适用国家的刑法,而由香港自行立法,这又是“两制”的需要。 社评认为,香港回归祖国已经6年,已经为23条立法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准备。政府在整个咨询立法过程中,多次根据各界人士的意见,对立法建议作出重要修改。行政长官董建华一再强调,特区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议,“绝对不会减少香港市民现时所享有的自由和人权,也绝对不会影响我们现有的生活方式。”回归6年来,港人亲身感受到中央政府真心实意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23条立法内容与其他普通法国家类似法例相比更为宽松,较本港现行的相关法例,也是宽松有加,足显特区政府对市民自由人权的重视。(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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