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公款换来10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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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07:05 潇湘晨报 | ||
新华社西安7月3日电西安市阎良区原副区长仵强侵吞公款25万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现年43岁的仵强曾任西安市阎良区副区长,兼任阎良区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00年初,陕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出资220万元,阎良区政府出资200万元,修建西阎高速公路阎良段出口引线与阎良开发区主干道连接工程,由仵强和阎良区交通局干部李书田(另案处理)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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