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给居委会“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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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07:51 杭州日报 | ||
一位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呼声 近年来,伴随着“社区建设热”的兴起,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成为一种趋势。社区居委会的“重要性”彰显出来。过去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多种社会职能,被逐步剥离出来,“移交”给社区居委会,让“屋没几间,人没几个”的居委会苦不堪言。 日前,济南市振兴街办事处丁字山社区居委会主任盛莉向记者的一番“实话实说”,道出了居委会的种种尴尬。 4人承担161项工作任务 丁字山社区居委会地处济南城郊,辖区面积2.5平方公里,仅4名正式工作人员,要负责3427户居民的大小事务。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原则上每100户到700户居民就应设立一个居委会。相比之下,丁字山社区显得太庞大了。 人多事也多。一个居委会究竟有多少工作要做?工作人员拿出一份2002年社区工作安排一览表,竟有党建、民政、计生、城管、卫生、妇联、治安、经贸等12大项共161件工作!这些工作小到“调解家庭纠纷”“夜查外来租住人员身份”“出资建厕所”,大到“安置已转化的归正人员”“教育转化‘法轮功’练习者”“给‘低保户’落实政策”和完成上级下达的“招商引资”“协税”以及各种“普查”任务等。 “街道上计划生育口搞检查,我们得跟着加班,卫生口搞检查,我们也得跟着加班。总之上面有一个部门有任务,我们就全闲不了。一年161项工作,有时一项就要折腾两个月,这么多‘任务’让居委会4名工作人员干,简直难以想像!”盛莉说。 “乡镇干部常抱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可一个乡镇、办事处的干部有上百人,而我们居委会只有几人,这根针实在太细了,穿不进那么多线。”盛莉说。 居委会该向谁负责? “有一次,一个居民来办‘低保’,问了我一句:‘你们居委会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组织,凭什么行使政府部门的职责?’”副主任王煦回忆说,“这一句话把我给问傻了,以前光知道干活,上面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界定了居委会的性质: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政府或它的派出机关对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其开展工作。 既然居委会是“民间身份”,所谓“上级政府”是无权直接给居委会下达行政命令的。但长期以来,上面已经习惯了下命令,居委会也习惯了听指示,“上面给派什么任务,你只有照办,没有什么可以讨价还价的。” “上面”派了任务,居委会就得去做,但另一方面,因为不是政府机构,权力十分有限,他们在工作时遇到了很多阻力。“上面经常让我们去企业搞普查,查人家的企业产值,查销售额,我们一去人家就说,你们有什么权力来查我们的账。去做税务普查时,人家说查税有税务局,你们算干什么的?我们又没有执法权,什么难听话都得听。” “累点不要紧,关键是要给个说法,哪些活该居委会干,哪些活不该我们干,咱不是要斤斤计较,就是想明明白白,这样干着也有劲。”盛莉说出了居委会干部的心里话。 谁来给居委会“减负” 现在各级都在大谈“社区”,现实中,社区成了一个筐,什么事都往里装。虽然1990年开始实施的居委会组织法有明确规定,对其功能和职责的界定也大多限于办理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例如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搞好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但一直以来,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充分尊重居委会作为一个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误把居委会当作他们的延伸,认为居委会就应该听他们的指挥,把法律规定的对居委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义务变成了“派任务、下指标”的权力。 就丁字山居委会来讲,在本来就财务吃紧的情况下,还不得不每年订阅税务、审计、公安、法制、计生等各个口的书报杂志20余种,光是这笔费用一年就得2000多元,还有上级要求搞的社区绿化、建公厕等,去年也是四五千元,而整个居委会去年的收入才5万多元。4名居委会干部月工资最多的640元,计生干部只有30元。 现在的居委会,已经不单单是“居委会”了。在这里可以看到“社区党总支”、“社区妇女联合会”、“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社区服务站”等数不清的牌子。光是应付一拨接一拨的检查、评比、普查就已让人疲于奔命。 记者临走前,盛莉一遍遍地说:“由于‘为上服务’的事派得太多,‘为居民服务’反而力不从心了。谁来给居委会‘减负’,让我们先把该做的事做好?”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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