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三同时”中的工会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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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09: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三同时”制度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工会维护职工健康和安全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在一些企业中,“三同时”制度却难以落到实处—— 众所周知,“三同时”制度一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所谓“三同时”制度,是指《劳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法》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直对落实“三同时”制度相当重视。然而,据对一些工矿企业的调查发现,“三同时”制度很难落到实处。据调查,某企业每年上百项的大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会从未参与过“三同时”工作。“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在部分企业大打折扣,不仅剥夺了工会参与监督的权利,而且使职工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细加分析,“三同时”制度难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一些企业领导或职能部门由于不懂法、不执法,造成工会在“三同时”工作中挨不上边,难以参与。 二是劳保干部岗位岌岌可危,无人参与。部分企业单位在机关改革、改制过程中,精简工会人员,砍掉了工会劳动保护部门,削弱了劳动保护工作。有些企业工会无专人负责劳动保护工作,也无人懂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工程技术等业务知识,致使工会劳动保护、“三同时”工作每况愈下,甚至出现了“断层”。 三是部分工会干部素质不高,无力参与。有的企业把从别的部门、单位精简下来的干部安置到工会系统中来,使劳动保护岗位成了安置干部“再就业”的基地。这些安置型的干部上岗后,既不懂劳动保护业务,又不愿学习业务,即便参与“三同时”工作,也只能采取“参与不发言”的方式,应付了事。 四是怕工会找“麻烦”、提意见,有意不让工会参与。一些单位对工会参与“三同时”工作采取消极不合作态度,在“三同时”的三个环节中有意地缺失了工会这一环节。 “三同时”制度是工会维护职工健康和安全权益的重要渠道。那么,如何避免“三同时”远离工会现象的发生呢? 首先,应普及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增强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明确工会参与“三同时”工作是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工会组织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其次,要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工会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配备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效地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优化组合,实行竞争上岗。在选拔工会劳动保护干部、配备监督检查员时,要注重把那些热爱劳动保护工作,懂业务,会管理,敢于坚持原则,乐于为职工生命和安全站岗放哨的同志,吸收到工会劳动保护队伍中来,促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健康发展,真正做到“三参与”,即工作源头上参与,日常监督检查参与、大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参与,从参与中保障职工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詹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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