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羊城集团原副总否认收受贿赂的控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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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09:33 新华网 | ||
前日,澳门羊城企业集团总公司原董事兼副总经理何锡波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何锡波被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港币1104687.85元、人民币5万元。 据指控,1993年春节至2001年12月期间,何锡波指定聘请周某某为公司外汇投资业务经纪人,并以投资利润的10%作为佣金给周某某。为此,何3次收受周某某贿送的港币95万余元;1994年何锡波在公司购房过程中,收受澳门某物业管理公司中介人梁某某贿送港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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