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省养老保险缴费调整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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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0:47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赛晓光)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记者从上述两厅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获知,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将调整为个人缴费占工资的8%。据有关部门解释,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金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两部分。从1998 据悉,本次全省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已经调整到位,个人缴费比例以后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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