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选副市长上任半年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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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2:20 沈阳今报 | ||
湘潭市原副市长胡友建也许没想到,自己通过给他人送钱送购物券当上副市长不到6个月,就被摘了“乌纱帽”。据了解,他是湘潭市任期最短的副市长。 6月18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决议,撤销靠贿赂而当选湘潭市副市长的胡友建的副市长职务。胡友建是如何通过贿赂而当选?谁接受了胡友建的贿赂?受贿的人大代表又是否受到处理?记者进行了跟踪采访。 行贿 请客吃饭送钱送券 胡友建,1957年12月出生,湘潭县人。2000年12月任中共湘乡市委书记,2003年1月7日当选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仕途可谓一帆风顺。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昌续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毫无避讳地称胡如此自断前程太过“可惜”。 湖南省纪委查明,2002年12月下旬,胡友建得知组织未推荐其作为湘潭市副市长候选人的消息后,为了达到当选副市长的目的,进行了违纪违法活动。 2002年12月25日,胡友建打电话约其同学———湘潭县人大副主任韩某在一茶楼见面。 见面后,胡友建说他要参加副市长竞选,请韩某帮忙做点工作。韩表示,湘潭县这边没问题,但是要给湘潭县代表团的几个组长打点招呼。胡于是给了韩5000元,要韩“拿这些钱去做工作”。韩某收下钱后,分别以胡友建的名义给已当选为湘潭市人大代表的湘潭县人大主任杨某(湘潭县代表团团长),易俗河镇人大主席张某(湘潭县代表团第二组召集人)、县人大副主任周某(湘潭县代表团副团长、第一组召集人)每人1000元(周某只承认收了900元)。余下的2000元,韩某给湘潭县人大联工委主任胡某1000元,自得1000元。 2002年12月底,胡友建了解到自己曾任职的湘潭市畜牧水产局干部胡某的亲戚———岳塘区教育局局长苏某是市人大代表,便通过胡某约见苏。苏答应可以组织4至5个代表支持胡,并于12月31日请岳塘区代表团的7名市人大代表吃饭。吃饭前,苏通过胡某转告胡友建,对代表要有所表示,“发点购物券”。胡友建便要其表侄、湘潭福寿堂药店总经理胡某给自己搞了湘潭市某大超市的购物券6000元,并从中拿出2000元购物券托胡某给苏送去。 吃饭时,苏介绍了胡友建“能力强”等情况,并要大家支持胡,投胡一票。 吃饭的过程中,苏把胡某送来的2000元购物券分发给连某等5位代表每人200元,郭及苏本人各400元(王某说自己提前离开,未拿购物券),余下200元未发出。 市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苏、郭等8人参与了提名胡友建为市政府副市长候选人的联名。 今年1月1日,韩某又与雨湖区人大副主任陈某(市人大代表)、岳塘区人大联工委主任黄某(市人大代表)、韶山市人大联工委副主任周某、湘乡市人大联工委主任刘某等相约见面。韩说:“会有人联名提胡友建为副市长候选人,请各市区支持一下。”并让胡来和大家见了面,将五个分别装有湘潭某大超市400元购物券的信封给了韩等人(黄只承认收了200元购物券)。 当选 三团百余代表提名副市长 今年1月3日,湘潭市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 1月4日,湘潭县代表团团长杨某召集周某、张某、韩某、胡某等人商议代表联名事宜,议定本代表团联合提名胡友建为副市长候选人。 最后,由湘潭县代表团牵头的45名代表、湘乡市代表团牵头的52名代表、岳塘区代表团牵头的48名代表联名提名胡友建为副市长候选人。 1月6日,经预选,胡友建被确定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正式候选人。1月7日,胡友建当选为副市长。 查证 百人受贿人大副主任辞职 湘潭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透露的消息称,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介入此事件的调查时间是今年元月下旬,即胡友建刚刚当选为副市长不久。 鉴于情况的严重性,湖南省纪委一方面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一方面在湘潭市纪委的协助下对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过4个月的查证,湖南省纪委认为,胡友建为达到在湘潭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副市长的目的,采取通过他人给部分人大代表送钱、送购物券等手段,获得代表提名,并当选为副市长。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外围证据已证实了举报情况完全真实。” 后来经纪检部门查实,以不同形式在不同场合接受过胡友建钱或物的人大代表达百人之多。 另据了解,湘潭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还有另外一个主题,就是接受王卫国辞去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报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昌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肯定了此事和胡友建被撤职一事的联系。 追问 受贿代表怎样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此次“贿选风波”在湘潭百姓中反响强烈,他们关心胡友建被撤职后会受到何种处分,是否构成“行贿罪”,受贿的人大代表又将如何处置? 据知情者向记者透露,湘潭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除了全票通过了对胡友建的撤职决定外,并未宣布如何对胡友建及受贿人大代表的处理情况。本报综合消息 观察 贿选副市长贿了谁 湖南湘乡市(县级市)的一个市委书记胡友建想做更大的官,于是就“用钱物拉拢部分代表”,并终于达到目的,当上了湘潭市(地级市)的副市长。然而没想到千辛万苦才捞到的官位,失去“全不费工夫”,只做了一天更大的官便被“双规”了,并在“双规”四个月后被撤掉了通过贿选当上的地级市的副市长,并做了“贿选”的典型。我并且觉得此人的仕途怕是也就从此完结,今生今世怕是没有做更大的官的指望了。 是的,问题果真只出在这个别想通过贿选做更大官的人的身上倒也罢了,还不过是这个别人的“思想问题”、“素质问题”,用我们常说的一句话,那就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是我不明白那有些“人大代表”是怎么被选上的呢?这些人难道不知道贿选违法?别人给钱给购物券就投他的票,这样的人怎么能做人大代表?让有“思想问题、素质问题”的人当上了不该当上的官坐上了不该坐的位置固然可怕,更可怕的是一些原本没有资格做人大代表的人居然也能当上人大代表。由此我想到,我们如果不能保证人大代表的高素质,不能保证人大代表都确实是代表人民的愿望去行使权力,那么我们又怎么能保证不出“贿选事件”?甚至可以说,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贿选事件与我们有这样的“人大代表”有极大的关系。试想,如果放过了这样的“人大代表”,一旦有了机会,有了做官做更大的官的机会,这种人未必不会也去搞“贿选”。(闵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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