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亲“公投法”版本排除“国体变更”与“选前公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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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2:27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7月4日消息 国亲两党今天表示坚持“公投立法”,并在“立法”方向上通过了三原则,即坚持“责任公投”、排除“国体变更”议题与“选前公投”。 据岛内媒体报道,台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今天主持国亲联盟工作会议,讨论两党“公投法”的立场。据国亲联盟文宣组有关人士表示,鉴于民进党有拖延“公投立法”的倾向,国亲两党坚持“公投立法”应尽速通过,逼民进党在“公投法”上表态。 报道称,在“公投立法”的方向上,连宋两人持谨慎态度,强调岛人不希望改变现况,因此对“国体变更”的任何议题,都不应“立法”形成“公投”议题。 国亲也强调,“公投”兹事体大,耗费社会成本,当局若轻易决定“公投”议题,应负起相应的责任,所以必须“立法”规范“责任公投”的观念。 亲民党也指出,“公投”如果和“选举”挂钩,容易变成政治工具,因此在“公投立法”时应明确规定“公投”与“选举”脱钩,排除“总统大选”办理“公投”的可能。(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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