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展出的3公斤毒品占为己 有重庆一警察判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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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2:33 江南晚报 | ||
本报重庆消息重庆市公安民警王斌竟将破案缴获展出的3150克毒品据为己有,并准备卖钱。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7月1日,王斌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2年10月29日,重庆市有关领导到该市公安局视察缉毒成果。视察结束后,王斌等人将展出的海洛因搬回库房保存。其间,王趁他人不备,从一个32.5公斤的毒品包中抽出7 由于那个32.5公斤的毒品包是从其他科室收上来的,交给王斌时未开收据,只记录了这包毒品共70块。所以,领导视察完后,有关科室要求王斌开具收据。 经复秤,结果发现毒品丢失。 重庆市公安局经组织人员排查,发现王斌有单独接触毒品的机会,有偷拿毒品的嫌疑,但王斌矢口否认。后经调出记者拍摄的现场照片,证实当时确实展出了93块毒品,而现在却剩下84块,丢失9块毒品属实。 面对大量证据,王斌只得承认偷拿了9块毒品的问题。他还交代说,本想趁没打收据这个空子,偷拿一些毒品去卖钱,不料很快就被发现了。为逃避责任,2002年10月31日晚,他打车到嘉陵江大桥上,将所偷毒品丢进江中。经查实,王斌偷拿的9块毒品共计3150克。法院认为,王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窃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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