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都未贴标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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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3:58 北京日报 | ||
“绿宝”“火鸟”“鲁花”“金龙鱼”“喜临门”等品牌被依法责令加贴标识 本报讯 (记者唐开文)市农业局昨天通报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抽查的22个产品均未标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而且均为转基因产品。市农业局责令“绿宝”、“火鸟”等5家豆油加工(分装)销售企业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责令万客隆、京客隆、城乡仓储大超市、美廉美4家豆油销售企业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为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市农业局在国内率先组织开展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监督抽查,重点是生产加工企业和市场上的豆油和豆粕等大豆类产品,共抽样22个。 油脂加工(分装)企业抽查的5个品牌的豆油为转基因产品,分别是绿宝牌色拉油、火鸟牌色拉油、海兰花牌纯正大豆色拉油、喜临门牌精品色拉油、汇福牌大豆色拉油。5个品牌的豆油占全市油脂加工豆油总量的80%以上。 超市等销售企业抽查的7个品牌豆油为转基因产品,分别是金龙鱼和元宝牌大豆色拉油、红灯牌大豆色拉油、福临门牌纯正大豆色拉油和强化维A大豆色拉油、金象牌食用调和油、鲁花牌花生大豆调和油。 豆粕使用企业抽查的3个品牌豆粕为转基因产品:汇福牌豆粕、丰苑牌豆粕和九三牌豆粕。 昨天,市农业局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有关规定的九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法责令北京艾森绿宝油脂有限公司、北京统益油脂有限公司等5家豆油加工(分装)销售企业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于7月18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识审查认可申请。 新闻链接 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必须进行标识。 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非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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