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评:从制度安排上保障百姓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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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由大型雕塑《保卫生命》方案拍板谈起徐林生 广东省抗非纪念大型雕塑《保卫生命》已于几天前拍板定案,最终方案推翻了原来初设方案,选址也由原来的二沙岛改为雕塑公园。引人注目的是,最终方案是由近百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投票决定的,这是首次由群众代表决定一座大型城雕方案。此举无疑是令人称道的。 不过,从相关报道看,此次群众代表对一座城市雕塑有如此大的参与权具有明显偶然性。5月28日媒体公布《保卫生命》初步设计方案,但创作者和主办方想不到公众会如此关注,并提出那么多意见。于是,面对来自公众的“压力”,6位雕塑家先后出了10次近60份草稿,经省领导审看后定下A、B两个候选方案,后决定由群众代表投票拍板定案,终于选出各方均较为满意的城雕方案。显然,假如不是媒体率先披露《保卫生命》的初设方案招来众多反对意见,假如不是省领导的明确指示,按惯常做法,这座大型城雕方案的最终决定权不可能落在各界群众代表手中。 城市公共建设项目(如歌剧院、体育中心、图书馆、美术馆、大型雕塑、广场、公园等),是一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基本上是由政府投资,目的是服务公众,理应多多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但过去,这些公共设施方案的决定权往往在领导或专家小组那里,普通百姓难以通过正式渠道参与其中。近几年,全国许多引人注目的城市公共建设项目,常常进行全国或国际招标,有些项目也会向公众展示以征询群众意见,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问题在于,这种大范围向公众征询对某个公共建设方案意见的做法,并不是现有制度明确规范、约束的结果,大多数均属个案形式。有些项目方案虽然成立了专家小组参与评定,但专家有时只是形同虚设罢了。由于公众参与权无法保障,一些城市的重要公共建设方案就在“暗箱”下出笼。几年来,国内的城市大型雕塑、广场、总体规划方案等,出现了不少“败笔”,招致诸多非议,浪费了大量纳税人的金钱。这种情况的出现,与一些大型公共建设方案的决策缺少公众的参与不无关系。因此,从制度安排上保障公众参与公共建设项目方案决策的权力,是十分必要的。 此次大型城雕《保卫生命》设计方案出台经过,无疑是一次公众积极参与公共建设事务的成功尝试。(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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