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落户槛 下放审批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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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7:07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7月3日讯(记者 刘洪智 通讯员 党亚力 李平伟)今天,济南市公安局公布了十项二十八条保障经济发展的新举措,为省城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济南公安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包括入室盗窃、街头“两抢”以及流氓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诈骗、涉税、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活动。对接报的经济犯罪案件,当日受理、立即初查。到单位检查工作,民警要事先预约,在经济犯罪侦查中不 新举措将出国(境)从事紧急商务活动申请护照及证件的审批办结期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进一步放宽了引进人才条件,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对落户规定做了调整,降低了落户门槛。凡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居住面积单身人员达50平方米以上,已婚人员达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产证,且参加社保、医保,并有合法稳定收入的,允许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购房地落户。取消了夫妻投靠条件限制,对夫妻投靠迁入人员,不再受婚龄、年龄限制。放宽了子女投靠父母条件,允许外地无业未婚子女来济投靠父母落户。 新举措建立了快速处置交通事故制度,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章,一律不扣车、不扣证。对按照规定快速撤除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在济南市投资经营的外地客商机动车和驾驶员,可由济南市车管部门办理委托检、审,部分车辆登记注册与核发牌证权下放到了各区、县(市)车管所。 新举措还对精简下放审核项目、改革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推行治安管理持证检查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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