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管理办法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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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7:26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宁7月3日讯 为了规范公墓管理,进一步推进文明殡葬改革,济宁昨天公布了公墓管理新办法。新办法规定,公墓建设严格限制墓穴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米。所建公墓绿化率须达到30%,不能占用耕地林地。禁止在墓区建家族、宗族墓、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公墓主办单位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等等。 (王丽 徐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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