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不容忽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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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4: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了解,上世纪 80年代末期,我国的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诈骗的仅占 2%左右,而到 1997年,仅广州市发生的此类案件就比上年增加了 30%。 目前,保险诈骗在我国已愈演愈烈,并朝着集团犯罪的方向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在 从法学讲,保险诈骗可以分为一般性保险诈骗和保险诈骗犯罪,两者的社会危害及受到的法律制裁程度是不一样的,但诈骗手段有共通之处。保险诈骗打着合法保险合同的幌子,通过制造假象,从中骗取赔偿金,让人防不胜防。过去发生的骗赔往往数额不大,手段简单。形式主要有:将小额医疗费收据涂改成大额收据;未参加保险的人出险,假冒被保险人进行骗赔;保户与医院联手,出具不真实的收据,或出假证明,扩大伤病程度、加大支出费用额等等。 近几年推出的保险,尤其是寿险开发多向保障型险种转移,收费低,保障高,有的险种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出险,则回报较少,甚至无回报。这对一些有不轨企图、心理素质差或心态失衡的人极易诱发其骗赔动机。发生的骗赔也大多金额较大,手段隐蔽、凶残。常见的有:自然人已经死亡,亲朋预谋为其投保;已确诊患有重病,故意隐瞒实情投保;制造伪证,如将轻伤轻病改成重伤重病的;预谋策划造成被保险人因事故下落不明的假象或投保后自编自演凶案……骗保是千里保险长堤的“蚁穴”,它危及国家经济安全,败坏社会道德,动摇人们的保险信心,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危害。如何加强管理、杜绝漏洞、加大打击力度,制止目前日益猖獗的保险诈骗已成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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