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措施预防南水北调山东段职务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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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6:39 大众日报 | ||
记者 姜言明 王建国 报道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7月4日讯 为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我省将采取八项措施预防南水北调山东段工程职务犯罪,实现“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省南水北调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暨有关部门联席会议上了解到的。 会议讨论通过的八项措施是:省水利部门加强对南水北调业主、施工、工种监理等工作人员的职业和预防法制宣传教育,检察机关配合水利部门加大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工程监理、施工、重要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活动全程参与监督;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普遍推行《廉政责任书》制度,涉及工程监理、施工等,双方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程指挥部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和廉政投诉;纪检监察部门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水利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检查;建立现场巡查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及时处理工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等。 据了解,南水北调工程于去年底正式开工,山东段主体投资达100多亿元,工程投资大、战线长、施工点分散,施工队伍多。我省将加强对工程的规划与设计、招标投标、物资采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业主、管理部门、验收等几个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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