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电“十五”不入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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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6:46 江南都市报 | ||
北京消息三峡电站即将发电。据承担三峡电力外送任务的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近日该公司与三峡总公司、有关省、直辖市电力公司分别作为三峡电量的售电方、输电方、购电方正在紧张草拟电量购销合同,国家发改委也正在办理有关三峡电量分配方案的调整报批手续。如果顺利的话,各售电方、输电方和购电方有望于本月7、8日在京正式签订电量购销合同。 有关专家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随着三峡首批机组在今年8月正式上网发电到年底,三峡电站预计可发电55亿千瓦时。 按原国家计委的方案,三峡电量的分配办法为:2004年在三(峡)广(东)直流输电工程投产前,三峡电力电量按照5∶5送往华东和华中。三(峡)广(东)直流投产后,汛期向华东和广东按照5∶5的比例送电,在分别达到这两个地区设计的输电能力720万千瓦和300万千瓦以后,其余电力均送华中。在非汛期,电力分配以16%、40%和44%的比例,分别向广东、华东和华中输送;考虑华中枯水期缺电量需要适当多受电量,广东、华东、华中的受电量比例原则上调整为16%、32%和52%。考虑到近期江西、安徽电力较为富余,“十五”期间三峡电能不送江西和安徽。 据介绍,三峡电力平均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5元,加上过网费平均每千瓦时7分,三峡电力平均落地电价是0.32元/千瓦时。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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