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高中将戴“紧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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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6:5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届时,一旦出现包括违规补课、以高考升学率作为奖罚指标、举办复读班、学校集体舞弊等违规行为在内的学校,将一律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摘掉重点牌。 《办法》指出,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达到要求的均可申报省级重点。《办法》规定,省级重点高中如有下列六种行为都将给予处罚:1.举办或变相举办 《办法》还规定,凡有下列五种行为之一者,也必须取消省级重点高中资格。这五种行为是:1.有关部门不足额拨付教师工资或违反国家政策平调学校办学经费的;2.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的;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会)考、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学校集体舞弊或严重弄虚作假的;4.违反政策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 记者 吴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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