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择校收费标准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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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8:04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7月4日讯 (记者 陈峰)济南市中考录取招生工作新闻通报会今天举行,中考招生领导小组副组长、济南市教育局普教处黄祖杰处长在会上重申了招生工作的六项原则。记者在会上获悉,济南市2003年高中择校收费标准将与去年持平。 据了解,济南市2003年中考考生达62668名,比去年增加了3000多人,给今年的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黄祖杰处长在会上强调,为保持中考录取的公开、公正和公 一、中考录取将坚持对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录取素质优良的学生。 二、录取过程中允许招生学校对第二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适当提高分数录取,但不准超过一个分数段即10分。 三、中考录取顺序依次为师范类学校、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各类职业学校。凡第一志愿兼报师范类学校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师范类学校首先录取。 四、实行指标生政策的学校录取时先录统招生再录指标生,指标生在统招线下40分内定校定额择优录取,达不到指标生录取线的指标配额纳入统招部分择优使用。 五、经测试入选的体育特长生,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70%、其他各类入选的特长生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80%的,列入计划内录取。 六、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经有关物价部门核准,济南市今年的高中择校收费标准将与去年持平。为保证收费的透明,各招生学校应在收费地点的醒目处公示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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