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打工莫忘自我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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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8:04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7月4日讯 (记者 王高峰)随着省城各高校纷纷放假,校园海报栏上各类暑期打工的信息也多起来。本报城市热线最近连续接到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被骗的投诉。有关部门在此提醒暑期打工的大学生,打工前脑子里要多装点自我保护意识。 今日上午,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的王某告诉记者,6月28日,他在学校海报栏上见到一家公司招聘兼职大学生的广告,他打了个电话后该公司通知他于7月1日到公司面试。面试时 山东经济学院的张某则告诉记者,去年暑假她为一家公司发了一天宣传单,事前公司答应每发放500份给30元的报酬,但要求必须一户一张,公司会安排专人对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如查出有发放不到户的,每份扣0·10元。张某认为只要自己工作认真就不会有问题,于是在规定的小区内一户一张很认真地发放宣传单。下午,当发完最后一张宣传单,累得满头大汗的张某到公司领报酬时,公司负责人却告诉她,经检查人员核查,张某发放的500张宣传单有200多张没到户,按照每份扣0·10元的处罚标准,公司只能支付她不到10元的工钱。张某感到满腹委屈却无处诉说。 对于大学生打工遭遇欺诈的现象,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有关人士认为,大学生由于社会经验相对较少,打工前更要注意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做好准备。一般来讲,大学生最好通过学校有关部门联系外出打工,在自己联系工作时一定要先核实有关信息,干活前要签订书面合同,发现被骗或者出现纠纷时,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商等其他执法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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