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扩大省直规范的部门预算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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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8:44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王云报道:3日召开的省直部门预算和住房分配货币化动员大会提出,2004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省直规范的部门预算范围。 据介绍,部门预算必须坚持“六统一”的原则,即统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统一人员编制口径,统一公用经费标准,统一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国库集中支付,统一公共财政的收支科目,实现“公开的预算、细化的预算、综合的预算、刚性的预算”。 预算安排按“有保有压”的原则进行,保工资发放、保机关运转、保政策兑现、压缩不符合公共财政原则、不符合分级负担体制、不符合当前政策精神、不符合现实情况的专款。 预算外资金要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在安排支出时,先预算外后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必须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部门预算一旦经必要的程序确定下来后,各部门严格按预算办事,省财政不再另行安排预算支出。 部门预算审定后,各单位必须根据财力情况精打细算,节俭开支。执行中,除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增支政策和特大自然灾害需要追加支出外,省财政一律不再追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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