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被灌大粪案后续 镇干部侮辱罪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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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9:14 汉网 | ||
据《潇湘晨报》报道 昨日,常德市老农被镇干部灌大粪案一审结案:张新国侮辱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梅小清、丁国华则宣告无罪。 刘富贵受辱后,于6月19日委托律师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新国及石板滩镇政府武装部长梅小清、党委副书记丁国华的刑事责任。他认为,3被告人光天化日之下在镇政府大院内给其灌大粪,造成其身心健康极大伤害,3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 法庭上,张新国的代理人为张作了罪轻辩护,其主要理由是刘富贵也有重大过错。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辩论激烈。刘富贵在回忆自己遭受侮辱的情节时,更是情绪激动,难以自持。 据刘富贵的律师说,3日下午,刘富贵还收到一封恐吓信,语气极为嚣张:“如果张新国被判了徒刑,丢了饭碗,他宣判之日的明年当日就是你这个老龟儿的祭日!!!”。昨日,这封恐吓信已提交法庭。 对此判决,原告刘富贵仍称不服,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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