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上草草签名 事后追偿没人认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9:2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提醒: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启用后,图省事可能“图”出麻烦记者调查编辑同志:6月17日,我和男友开车,在等候红绿灯时,一辆出租车追尾撞上我的车,使我的头部撞在挡风玻璃上,男友也撞上了方向盘。我们当即向110报警,交警来到现场调查后,明确出租车主钱女士负全责,让双方都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现场调解书”上签字。我当时未觉得身体有异样,也没留意调解书上的内容,就签了。当夜,我和男友都出现头晕恶心、流鼻血的症状。第二天,我拨通钱某的电话,她要求我俩到医院检查。第一医院医生给我俩的诊断结果为“多 读者 伍女士新闻背景今年元旦开始施行的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规定,发生轻微和一般交通事故可通过简易程序现场调解。交通事故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有:没有人员伤亡、各方经济损失分别在5000元以内、各方自愿。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虽然可以减少当事人实行普通程序的麻烦,但如果当事人一方草率行事,调解过后出现损失扩大、伤情严重等情况,双方便会引发纠纷,而且草率行事的一方权益往往因此而受损。伍女士就属于这样的情况。3日上午,记者找到了作为当事人之一的钱女士。对伍女士要求赔付医药费一事,钱女士也有自己的道理。她说,伍女士在事故现场没有提出身体有损伤,所以她无法向保险公司申请这笔赔偿费用,既然双方都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表示事情结束,就不应该事后再要求赔偿了。交警:如认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当场告知交警市交警支队交管处林祥兴处长表示,当事人如果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就不能对事故处理和赔偿调解提出异议,这一点已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现场调解书》上明确告知,当事人签名同意调解结果,则视为认可该项告知。但因部分事故当事人草率行事,在签名前未“三思而后行”,往往事后对调解结果产生异议。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判断自己身体有无受到损伤,如果认为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当场就应该主动告知交警,不能选择简易程序来处理。律师:发生伤情扩大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起诉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吴文杯律师认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名,也就意味着双方均接受调解结果,如果一方事后发生伤情扩大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起诉,并据证特殊情况的发生与交通事故有必然因果关系,然后由法院作出判定,重新明确赔偿金额。???(桂芹 刘筠 孙艳辉 厦门日报)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