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悲剧:未兑现许诺就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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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10: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6月30日上午,重庆特大绑架勒索案在璧山县法院开庭审理。让人吃惊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给自己的辩护理由竟是“绑架勒索高某1500万元是因为高家没有兑现应该给的劳务费”。 许诺钱财未兑现是否就可绑票索取?又一起法盲悲剧令人深思! 在重庆璧山县投资兴业的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高某,谈起那段被绑架的经历,至今仍心有余悸。今年1月22日上午8时许,高某跟平常一样,从家里步行到距家不远的公司上班。突然被人用一个黑布口袋将头部罩得严严实实,然后塞进了一辆车里。 高某只吼了两声“你们抓我干啥子”,就被人用胶布封住了嘴。最后,绑匪将高某弄到隆昌县一事先租赁的房内关押。当日下午6时许,绑匪打电话给高某家人,勒索人民币1500万元。 高某称,他被装进铁皮箱运至重庆隆昌县康复西路一门面房内关押,但头部一直被罩着,被铁链锁着的两只手分别被铐在墙上钉的木桩上,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高某就在那只有卫生间大小的房间里熬过了几个白天和黑夜。高某还告诉记者,每隔一段时间,绑匪就会来给他做“思想工作”,要他的家人送赎金来取人。 绑匪与高某家人经反复讨价还价后商定赎金为1000万元,并约定了交钱的地点。1月26日下午2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斌在合川市涪江一桥附近等候高家人送来赎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告人陈尧、蔡胜华、陈舜、黄刚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悉,在五名被告人中,陈舜是医生,陈斌是干部,其余三人是无业人员。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庭上指控称,去年11月左右,被告人陈尧、蔡胜华以重庆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某(男,60岁)的儿子高某某在广东做传销违法为由,冒充广东警方打电话向高某索要人民币500万元,遭到高某的拒绝。 陈尧、蔡胜华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二人商议绑架高某来搞钱。随后,他们开始了精心准备:买手铐、电警棍、保安服等作案工具,并在广东请人假造渝O车牌和渝A军车牌。为躲避风险,他俩决定到成都雇帮手实施绑架。今年1月中旬,他们在成都一家地下卡拉OK厅雇了2名无业人员,先支付给这2人2000元定金,并许诺事成之后再付1.8万元。次日,一行人赶回璧山,在高某住家附近的一家旅店住了下来。 1月22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陈尧伙同蔡胜华、陈舜及两名外地男子驾车窜至璧山县璧城镇帝景花园附近,将上班路经此地的高某绑架至陈尧驾驶的桑塔纳车上。上车后,高某立即被这几名绑匪用胶带封口,布袋蒙头,并戴上了手铐,绑架到几名被告人事先租下的大旺停车场附近门面房,与在此接应的被告人黄刚会合后,被告人陈尧、蔡胜华、陈舜将高某装入编织袋并放入事先订做的铁皮箱内,然后运往隆昌县关押。 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陈尧、蔡胜华等5人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陈尧辩称,自己绑架高某完全是有理由的。高某的儿子前几年在广东搞传销,他为其疏通各种关系,终令高某儿子发了大财,赚取了6000多万元。高某的儿子当时许诺要给他三五百万元,实际只给了50万元。事后,他多次找高家要钱未果,在万般无奈下才选择了绑票。 而高家人称,给陈尧的50万元并非送他的,而是高某的儿子与陈尧合伙做生意的投资,而这笔钱投进后血本无归。 法院经一天审理后,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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