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嫌疑人不得持续超过12小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11:12 南方都市报 | ||
讯问嫌疑人不得持续超过12小时 市检察院公布文明执法规定,提请社会各界监督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亚雅学峰 曾杰)从昨天起,广州市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实现执法为民”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并向社会公布了依法办案、文明执法的十项规定,提 公布的规定共有十项,包括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必须出示工作证及有关法律文书。讯问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违反规定的,对当事人作调离岗位处理,并取消所在单位评先资格。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等。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