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航局原局长被公诉 玩忽职守换来巨额债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11:13 新华网 | ||
新华网湖北频道7月5日电 记者昨日获悉,中国民用航空湖北省管理局原局长、党委书记吴顺义(正厅级)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现年66岁的吴顺义在担任省民航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工作程序办事,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1995年3月25日,吴顺义仅听取本单位原财务处副处长朱某(另处)一次汇报后,既不认真审查,又不经集体研究,就草率同意与武汉七环实业公司联合成立湖北民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经发公司),并签署《联合经营合同》。 根据合同规定,省民航局与七环公司联合投资3000万元作为成立湖北经发公司的注册资金,其中省民航局投资额占98%。1995年5月31日,在省民航局、七环公司均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湖北经发公司领取了企业法人执照,该公司实际由七环公司单独经营。 1996年2月初,七环公司原总经理魏祝衔(已判刑)因该公司的500万美元贷款到期,请求吴顺义以省民航局的名义为湖北经发公司开出3000万元承兑汇票作担保。省民航局财务人员提醒吴顺义此举风险很大,吴仍一意孤行。 当年2月13日,湖北经发公司仰仗省民航局的担保,从江岸区建行顺利贷得资金3000万元。因此贷款到期后无法归还,江岸区建行告到了法院。 2001年9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由省民航局和七环公司作为湖北经发公司股东,在各自投资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去年5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从省民航局账户上扣划2940万元资金归还给江岸区建行。(来源:新华网湖北频道)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