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外停车被刮,怪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12:2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进容)前天,读者陈小姐给本报写来一封信,她在信中问:开车去商场购物,车辆停放时被刮伤,商场是否要负责? 车主陈述 6月29日,我和丈夫开车到中山路“好又多”海景店购物,把车停在商场旁边的巷子里 大约15分钟后,我们出来了,看到车被人用利器深深地割了3道整整10厘米左右的口子。我认为这是恶意损坏车辆的行为,报了警。 不久,文安派出所的民警过来,了解到这里没有监控器,表示虽然没法马上解决,但回去会立案。 我最难以接受的是,事情发生到现在,“好又多”从普通工作人员到所谓的管理人员只是一昧推卸责任。我们的车装有防盗报警系统,不要说恶意割3道口子,就是轻轻碰触警报也会响起。 商场说法 记者向“好又多”一位负责人吕先生核实此事。他说,“好又多”海景店设有地下停车库,顾客可免费停车。陈小姐那天停车时,防损部的徐先生告诉陈小姐不能停车,是善意提醒。实际上,那块地方不属于“好又多”的管理范围。 吕先生说,车子受损事件之前也发生过几起,“好又多”员工不会恶意损坏顾客车辆。 律师观点 厦门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程律师认为,顾客在商场停车位置停车,即使商场没有收费,一旦顾客车辆受损,商场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如果顾客停车的位置不属于商场的管理范围,即使顾客是为了进商场购物而停车,车辆受到损坏时商场也可以免责。 如果确定陈小姐停车位置确实不属于商场管理范围,那么她就没有权利追究商场责任。 善意提醒 记者发现,相当多把车停在“好又多”海景店附近的私家车车主,几乎都不知道商场有地下停车场。一位顾客说,每次我们购物时,汽车每每在此大排长龙,以前也没有工作人员劝阻。如果车不能停在店边的巷子里,就应该立牌子提示。 律师提醒说,很多人购车时并没有选择“恶意划伤险”这个险种。而实际上,车辆受到恶意损害的情况屡见不鲜。 (厦门晚报)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