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不得超过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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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04:0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张颖)日前,记者从“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今年东城、朝阳等区县已不再招收择校生,对仍然招收择校生的学校,将严格实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学校收取的择校费不得超过3万元,并将对乱收费现象进行专向检查。此外,北京市还将启动初中学校建设工程,用两至三年时间,使初中学校的教育资源基本平衡,并尽快实行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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