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军区某海防团战士劝父献“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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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07:10 解放军报 | ||
史袁 本报特约记者 周承强 6月24日,广州军区某海防团政治处收到广西玉林市博物馆写来的表扬信,表扬该团二连战士戴涌星劝说父亲将一件国家二级文物无偿献给博物馆。 去年清明节,小戴与家族里的其他人一起去扫墓,途经一个古墓时,有人发现4件粘满 小戴家有国家二级文物的消息传开后,一些文物“贩子”竞相出高价购买。面对突然降临的“财神”,小戴的父亲欣喜不已,决定把这两件文物卖掉。小戴从家乡人武部打来的电话中知道这一消息后,意识到父亲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劝说父亲打消卖文物发财的念头。他在寄给父亲的信中写道: “《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境内地下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倒卖文物,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应将这两件文物上交国家。我们家虽穷,但再穷也不能干违法的事……” 收到儿子的信后,小戴的父亲当即打消了出卖文物的念头。第二天,他来到玉林市,将这两件文物上交给玉林市博物馆。-->(解放军报 2003年07月06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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