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抢垃圾索人一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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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07:1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一群拾破烂者为着争抢一袋破烂,结果酿出命案。近日,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从轻判处胡险峰死缓。 2003年1月15日早晨5时许,肖正国和亲戚卢金梅、肖桃新、肖桃贵、姚金武来到长沙火车站周围捡拾废旧饮料瓶,他们先将捡到的一蛇皮袋废旧饮料瓶置于火车站南头的柱子旁,然后又到火车站其他地方继续捡收瓶子。此时,“破烂王”胡险峰(男,1974年生,平江 当日6时30分左右,肖正国等人回来,发现那袋废旧饮料瓶被人偷走了,便四处寻找。当他们经过广铁六公司仓库后面新砌的女厕所时,想到这里经常有人住,肖桃贵就用手推门,但胡险峰不开,双方发生争执。 肖正国踹了胡一脚,并将他拖出厕所踩倒在地踢打。胡从枕头下摸出一把水果刀,刺中肖的右大腿。随后,肖正国被紧急送往医院,途中失血过多休克。7时许,肖正国死亡。 2003年6月24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过错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据此判决被告人胡险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习生 罗 元 记者 陈君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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