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验下水将没收渔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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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09:16 半岛都市报 | ||
新华社7月5日受权播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该条例从8月1日起实施。 条例规定,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没收船舶;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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