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期待建立救助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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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记者 赵峻 洪波 一次突然发生的火灾,产生了一群流离失所的居民,华林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花了两天时间,才暂时把受灾居民安置下来。 突发事件经常会有,也总会产生受害人群,难道每次都要“临急抱佛脚”?一个相应 荔湾区政府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是由民政部门救助的,人为灾害则由为害人对受害人作出侵害赔偿,民政部门一般不予救助。本次火灾的起火原因还在调查当中,但是肯定不属于自然灾害类(也就是说不属民政救助对象)。 华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梁施玲向记者介绍,街道办事处只是一个协调解决问题的单位,没有房子、没有资金,只能向房管部门、民政部门反映情况,联系临时住房,安排灾民生活。但是,民政部门关紧了救助人为灾害的大门,街道所能依靠的,只有街道的民间组织“爱心满华林慈善会”了。 这种形式的救助,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加大了事件处理的难度,效果还不一定最好。如果有的街道实在没有房子可以安排,没有资金可以挪动,那么人为灾难产生的受害人怎么办? 是否以前每次火灾的受害人都已经得到为害人的赔偿了呢?常识告诉我们,这个可能性不大,起码住在光雅里11号的这些人们不知道去找谁索赔。就算抓到了纵火者,他能赔得起这么多人的损失吗? 居民们现在得到了“临时安置”,但之后的生活怎么办?小孩被延误的考试和学业怎么办?那个十岁小孩的迷茫眼神,向政府提出了最直接的疑问。 突发性灾害事件在所难免,所以,我们亟需一个相应的保障机制,它可以统一调配资源,集中救助每次灾难性事件产生的“灾民”。这次事件促使华林街提出了一个新构思,街道办准备建立社区援助中心,将突发灾难事件产生的问题纳入援助范围。 一个街道办的力量是有限的,但他们起码愿意为此而努力。我们的政府是不是也应该从这个灾难性的事件中吸取教训,提出办法,在群众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雪中送炭”呢?(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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