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提醒:投保人防止保险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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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09:30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7月6日讯:据中新网报道,中国保监会昨天发布公告,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注意鉴别保险合同的真假,并且不要轻信保险销售人员以公司名义许诺高息、乱集资,以防止保险诈骗。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假冒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编造虚假合同,诈骗客户资金,给保险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中国保监会因此提醒说,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核实业务人员身份。对于团体保险的销售人员,可要求其出示所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工作证件和身份证;对个人保险营销员可要求其出示职业证书及身份证。消费者还可致电销售人员所在的保险公司予以核实。 投保人还应注意确认投保单、保险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中国保监会指出,投保人可通过致电保险公司查证投保单的真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收到保险合同后,应当查看保险合同是否完整,保单正本信息是否真实,是否与投保单内容一致。对于销售人员以公司名义许诺高息、乱集资的,不能轻信,且应向中国保监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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