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展法律进社区服务送上门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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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10:05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郭宏鹏 本报特约记者孙放张燕 本报通讯员陈雅华 6月28日,星期六,又是一个艳阳天。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好又多商场门前,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过往行人争相挤上前去,有的咨询提问,有的索要宣传材料,释疑解惑。这是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会同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电业局、科协开展的“法律进社区”活动。 此次送法进社区活动主要是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电力法等三部法律。6月25日是第13个全国土地日,司法局和国土房产局配合制作了土地日宣传专刊,向读者介绍“土地日”的由来以及今年厦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目标和任务等;他们还发放了以“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宣传主题的宣传手册,就百姓关心的热门话题,诸如“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征用耕地补偿费计算方法”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解答;同时还印发《建设海湾型城市相关法律知识问答》,包括土地、房产、测绘、矿产等四项内容,为市民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服务;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29日修订的《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也是此次送法进社区的一项重要内容。该规定使拆迁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补偿安置办法有了改进,面临拆迁的居民拿到它如获至宝。 厦门市科协向市民发放了他们编印的《科普之窗》,方便大家解读科普法,更好地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市民的科学素养。厦门市电业局在向市民发放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同时,还编辑了图文并茂的漫画宣传材料,帮助市民了解电能,科学安全地使用电能。此次送法进社区活动除了宣传、服务以外,还开展了“法制问题有奖竞猜”活动,激发了市民学法、知法、用法的热情,活动开展得高潮迭起,有声有色。 据悉,这是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主办的第四次“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全市9个点同时铺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一直在思考:普法要为百姓提供怎样的服务?百姓又渴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方式?他们探索得到一条“法律进社区,服务送上门”的法律服务模式,在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室,成立社区学校,让市民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29日又是科普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整合资源,使多个部门都进社区普法,满足了市民多方面的需求,造成较大声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大胆尝试,在莲坂旧城改造中就收到了显著效果。 莲坂是厦门一个典型的“都市里的村庄”,村民生活主要靠房租收入,外来人口十倍于常住人口。这里治安隐患大、环境脏乱差等现象与周围现代化都市格格不入。厦门市政府决定对莲坂进行彻底改造,其沉淀已久的各种房产、家庭、邻里纠纷和因利益调整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异常尖锐,若不及时妥善解决,轻则直接影响改造进程,重则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保障拆迁改造,法律服务要先行!开元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公安分局等部门密切协作,抢先在莲坂成立了“旧城改造联合法律服务中心”,紧扣社区居民所需,启动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给居民宣讲继承法,并印制《继承法律小词典》送到每家每户;承诺“帮你办妥房屋拆迁相关法律事项”,让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公证、代理、诉讼等;发挥人民调解力量,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开展,使莲坂这块称为“最难啃骨头”的旧城改造工程如期顺利推进,创下了厦门旧城改造中拆迁费时最短、拆迁最彻底、群众最满意的“莲坂模式”。 厦门市依法治市办负责人总结说,“法律进社区,服务送上门”,就是要变被动“灭火”为主动“消防”,就是要心中装着百姓,诚心诚意地为社区群众服务,走出去,沉下去,将法律服务的触角直接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不能让群众需要法律服务时再东奔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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