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6”感光材料走私案昨日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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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11:26 南方日报 | ||
“9·26”感光材料走私大案案值高达3.3亿元 8名罪犯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谢思佳 通讯员/梁爱琼 李莉)笔者前日从湛江海关缉私局获悉,6月23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02年中国海关第一案”——汕头市医达贸易有限公司 据了解,堪称“2002年中国海关第一案”的“9·26”专案,是于2001年9月由原总理朱镕基批示,国务院督办,海关总署直接指挥,由天津、汕头、湛江三地海关的缉私警察分别组成专案组负责侦办的一起价格瞒骗大案。 2002年3月21日,海关“9·26”专案组经过6个多月艰苦侦查,成功侦破了案值高达2.93亿元、偷逃税款5177万元的“9·26大轴片走私大案”,查明茂名利维那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利用一般贸易以伪报品名、瞒报价格、少报数量进口,加工贸易以低成本产品冒充高成本产品出口,或空实箱混装、假出口报关单证骗取海关核销等多种手法,大肆走私进口工业用X光大轴片、医用X光大轴片、医用CT大轴片共706.2万平方米,并通过洗黑钱、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将大量非法所得汇出境外的犯罪事实。2002年11月22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对这起家族式走私大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茂名利维那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罚金6000万元,分别判处高德生、高松柏、陈志卫、陈文海有期徒刑15年、12年、10年和7年。 2002年12月31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对专案组侦破的原广东省友和进出口贸易公司电白分公司将德国爱克发公司生产的感光片基,伪报为台商捐赠的农用薄膜,向茂名海关申报免税进口,后又擅自将其在国内倒卖,案值约2761万元,偷逃税款约556万元的感光片基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该公司责任人梁课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通过深挖扩线,“9·26”专案组再成功侦破另一起案值达961.5万元,偷逃税款208.5万元,由汕头市医达贸易有限公司走私感光材料的大案。查明2001年2至4月间,汕头市医达贸易有限公司以转口贸易方式,在香港对外签收,再在境内利用假印章制作假合同、假发票、假装箱单等报关资料,利用低报价格、瞒报品名等手段,走私进口各种规格的激光片共57994平方米,进口工业片用冲片机NDT-V共7台,医用冲片机6台,激光成像打印机2台,片合300个,并把这些商品销往北京、天津、上海等国内一些单位的犯罪事实。 经海关关税部门核计,以上三起感光材料走私案案值共3.3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达5941.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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