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再就业资金使用监督举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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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14:4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 珂)从7月1日开始,如果在我省范围内发现再就业资金使用出现违规现象,可以拨打0371-5808998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为维护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的权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经省政府同意,日前,省财政厅发布《建立再就业资金使用监督举报制度公告》,对再就业资金使用对象、范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使用范围进行了界定。 制度规定,再就业资金使用对象主要为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必须用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岗位、劳动力市场建设等项支出。 制度还规定了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使用范围。对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以及在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企业(单位),按其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具体数额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关于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使用范围,制度明确规定,对具备资质条件的各类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按经其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人数进行再就业服务补贴。对每位下岗失业人员免费进行一次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②12河南日报2003-07-06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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