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表示:三项大修改 立法不拖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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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14: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如期立法 特区政府之所以坚持如期进行立法,是因为立法保障国家安全是特区政府不可推卸的宪制责任。 三项修订 第一,取消本地组织从属于已经被中央禁止的内地组织的有关条款;第二,为加强保障公众人士,特别是传媒界的利益,在有关非法披露官方机密的条文中,加入公众利益作为抗辩理由;第三,取消警方没有法庭手令也可入屋行使紧急调查权力的有关条文。 据新华社香港昨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昨日表示,特区政府决定对《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作出三项修订,修订后的条例草案将提交立法会,如期在7月9日恢复二读及三读。《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是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草案。董建华5日下午在特区政府总部就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发表讲话说,特区政府正着手对条例草案进行三项修订。 董建华表示,特区政府之所以坚持如期进行立法,是因为立法保障国家安全是特区政府不可推卸的宪制责任。现在将社会上最具争议性的、大家最关注的三项条文,进行很大的修改,应该可使社会消除疑虑。因此,将按计划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如期恢复二读及三读。 董建华强调,基本法23条立法是香港市民和特区政府履行基本法、保卫国家安全的神圣责任。这也是关系到国家尊严、民族荣辱的大事。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经济振兴的基本条件和保障香港长远利益的必要工作。在这样一个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特区政府的立场和态度是十分明确和坚决的。 他重申,特区政府对23条立法的目的、原则,是非常清晰和明确的,是绝对不会影响市民的权利和自由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维护人权自由,两者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 董建华最后表示,香港过去的成功,最重要的大前提就是稳定。他呼吁香港社会尽快完成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集中精力为经济恢复共同努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 修改疑虑条款做法恰当 据新华社北京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昨日就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问题发表谈话。 这位负责人说,我完全同意董建华先生所说的,第23条立法是香港市民和特区政府履行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的神圣职责,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成功实施的前提。特区政府在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过程中,始终注意听取吸纳广大市民意见,始终遵循基本法第39条规定,切实维护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这次又决定对公众存有较大疑虑的条款作进一步修订,这种做法是恰当的,相信公众对此是认同和接受的。(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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