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无着出卖肉体 为讨卖身钱竟拨“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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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08:19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鹰潭讯陈瑞新、记者刘祚保报道:7月5日晚8时许,鹰潭“110”值班民警接到一妇女报警称,她遭西湖路一私人旅社老板吴某强奸。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原来,报案妇女管某来鹰潭准备打工,住进了那家旅社。可过去20多天,仍未找到工作,还欠旅社房租费100元。这时候,旅社老板看上了她的几分姿色,先后两次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并答应付给她60元钱。7月5日,当管向吴提出要钱时,吴认为她尚未付给房租,不肯给钱,管某于是向“110”报警。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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